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语音解答 > 合同事务律师语音解答 > 合同效力律师语音解答 > 合同不成立和无效的区别

合同不成立和无效的区别

更新时间: 2021-03-02 17:39:24
律师语音内容:

两者的法律含义不同。无效合同是指因不符合或违反法律要求的、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合同。不成立合同是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本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

两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不成立合同当事人之间已形成的是缔约关系。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已完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双方已形成合同关系,只不过无效合同是国家法律禁止订立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而已。

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从不成立合同的概念可以推断出不成立合同形成的原因有三种:

(一)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具备。

(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一致。

(三)合同的形式不合法。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有:一是合同主体不合格,当事人不具备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二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三是合同的内容不合法,其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违反公共秩序或社会公共利益。

二者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不成立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尚未形成合同法律关系,彼此互相不受合同条款约束。合同无效标志着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一经被确认无效,当事人必须停止履行,不允许当事人协商继续履行合同,并引起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相关律师语音解答
  • 32″

    执行期限的规定有多久

    盛新银律师

    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担保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展开
    收听量:845
  • 1′39″

    银行卡怎么改开户行

    盛新银律师

    如果是银行卡的开户行的话是更改不了的。开户行就是你办理银行卡的,银行的哪个支行或分行就是你的开户行。如果你需要更改开户行的话就只能重新到你想要的哪个开户行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就可以了。

    根据我国《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银行账户一般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出,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时必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二、一般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

    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三、临时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四、专用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对特定用途的资金,由存款人向工行出具相应证明即可开立的账户。

    展开
    收听量:914
  • 50″

    离婚案件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

    盛新银律师

    离婚案件属民事案件。民事案件立案后,就需要答辩、提交证据、证据交换,然后等待法院的审判。刑事案件立案后就还有诸多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展开
    收听量:638
相关法律知识更多
  • 合同无效和不成立有何区别?


    合同无效和不成立的区别是:二者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有所不同;合同解释方法的运用是有所不同的;二者的法律特征是有所不同的;二者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二者产生的纠纷处理机构是不同的。

    ......
  • 合同无效和是否成立的区别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合同无效和是否成立的区别的问题带来帮助。

    ......
  • 合同无效和不成立有何区别?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合同无效和不成立有何区别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

相关法律咨询

立即提问
  • 劳动合同不成立和劳动合同无效有什么区别?

    在合同领域,成立和生效是两个阶段。一般来说,成立的条件是形式上的,生效的条件是实质上的。对于劳动合同而言
    1、成立的条件是劳动合同包括下列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所以不具备上述内容的劳动合同不成立。
    2、生效的条件是:主体资格合法;合同内容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订立的形式合法。合同必须先成立才谈得上生效,所以劳动合同无效就意味着已经成立的劳动合同由于不具备上述条件而无效。例如你和单位定立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包含了上述1中的所有要件,合同成立。但是后来发现,你才11岁,这就属于上述2中的“主体资格不合法”,从而导致该合同无效。

  • 行政处罚不成立与行政处罚行为无效的区别

    您好,针对您的行政处罚不成立与行政处罚行为无效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处罚不成立是指行政处罚决定还不成其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不成立,同时决定了对行政相对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本法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这就是说,没有说明理由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会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的后果。行政处罚不成立还会导致既不能达到追究违法当事人责任的目的,又降低执法效率,从而影响执法的权威性。  行政处罚无效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因具有明显瑕疵或具备法定无效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对于无效行政行为,任何人或任何机关在原则上都不受其拘束。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无效的含义较为宽泛,包含了无效和撤销等。对程序上存在明显违法而无效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具有程序抵抗权,即拒绝服从或合作的权利。

  • 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民事权利的区别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无效民事行为指欠缺法律行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生行为人意思之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其特征有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三种。  

    1)自始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当然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是否知道,不论是否经过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民事行为当然无效。  

    3)绝对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通过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补正。通过当事人的行为消除无效原因,不是无效民事行为的补正,而是消灭旧的民事行为,成立新的民事法律行为。

最新精选解答 最新视频解答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