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败诉,诉讼费是由败诉方承担吗?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诉讼费由原告预交并不表明诉讼费最终要由原告承担,《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之所以由原告预交是因为在案件判决以前,人民法院还无法确定败诉方是谁,也无法确定责任该由谁承担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一般不承担交通事故的费,但也有特殊的情况是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的。比如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导致的诉讼,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承担。
同时,我国《保险法》第66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承担。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一般不承担交通事故的费,但也有特殊的情况是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的。比如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导致的诉讼,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承担。
同时,我国《保险法》第66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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