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设立时资本公积怎样设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设立时可以约定将出资额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列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资本公积是与企业收益无关而与资本相关的贷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是可以作为出资人,与外资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的,有限合伙企业参与出资的,要经合伙合伙人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外商投资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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