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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是否共同共有

公*** 江西-上饶 房屋买卖咨询 2017.04.16 20:41:28 203人阅读

去年我一家四口以我妈农村户口审批建房,填了农村居民建房申请表批了,我们几个农转非出钱出力,房子造好了。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我问几个问题。是不是土地证只能登记在农村户口上,农转非可以吗。房产证重要我知道,如果农村建房审批表上其他有名字的人没登记在上面,拆迁什么的会有什么麻烦。请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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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0 16:28: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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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产生的依据不同。房屋的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产生,以某种共同关系的存在作为发生的必要条例。例如,以夫妻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以家庭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以合伙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而按份共有则不需要这个前提条件,只需要共有人的共同意志而发生。
2、享有权利的范围不同。在共同共有中,共有的房屋是不分份额的,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平等地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只要有共同关系存在,就不能划分各共有人的房产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以对共有房产进行分额,确定自己的份额。例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一套四房两厅商品房,就不能划分哪间房是丈夫的,哪间房是妻子的。假如夫妻离婚,即可依法进行分割。而按份共有,是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3、对共有房屋的处分方式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各共有权人可以自由处分共有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而无需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其他共有人只能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而共同共有的房屋,共有人要对共有房产进行处分时,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或者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同意,否则,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的共有房产,一般情况下都认定为无效。
《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
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020-12-25 22:42:07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村房屋的权利,由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共同组成。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是国家解决农村村民的住房问题而做出的一种特殊安排,因此,居民购买农村房屋是法律所禁止的,应当认定房屋购买协议是无效的,因此,从法律意义上来说,遇到征地拆迁,这类房屋应当确定为原房屋所有权人和宅基地使用权人为被拆迁人。而依据拆迁公平原则以及地方政府制定有关政策,居民也可以作为被拆迁人享受到搬迁费、过渡费等补偿。同时,由于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原房东应当向返还购买者购房款、房屋装修费以及房屋增值等损失。


一、什么是农村宅基地确权?近几年来国家为了合理的利用农村土地,实施了农村土地确权政策,其中包括承包土地的确权、宅基地确权等。而其中宅基地确权后只有村集体经济成员才有资格使用,宅基地将会按照“一户一宅”规定使用。有多余的宅基地的不予确权。这对农民们来说十分重要。所以农民朋友们一定要重视。
二、宅基地如何确权?宅基地确权流程:
(1)申报:宅基地确权首先是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的人,需提交以户为单元填写的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由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登记实际相关情况,还需要收集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指界,如不能参加需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资料提交后需等国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
(4)审核:等公告期满后,如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没有异议,将会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意见,然后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等。
(5)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进行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
(6)颁发土地证:经依法批准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建成后,等待当地国土部门进行土地初始登记,申领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宅基地确权户主怎么认定?宅基地确权就是相当于为农民的宅基地和房屋颁发像城里一样的《不动产登记证》,促使农户拥有诸如转让、抵押、继承等宅基地权益。所以户主登记十分重要,不然你将失去宅基地使用权益。宅基地确权发证时,先确定户主,才能确定其他的“共有人”。一般情况下,农民们在宅基地确权时,户主认定需填写最初土地承包合同上签字的那个人。如果现实情况中,签字的那个人已经去世或者丧失了行为能力。那么这时候可以推举符合要求的家庭成员来做户主。总的来说在农村,无论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都是以户为单位的,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整个家庭的,证书上户主登记只需要是家庭成员即可。
四、宅基地确权除了户主外,还可以登记哪些人?宅基地确权不动产证书上,除了户主一栏外,还有一栏是“共有人”。因为在农村是一户为单位,在确权政策实施前国家就考虑到写名字的问题,为了农民们的利益国家对于“共有人”的确定是放得很宽的。因为这样可以减少纠纷。在农村宅基地确权主要是让农民享有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所以宅基地权益整个家庭都可共享。不动产证书上“共有人”登记:只要是在户口上的成员,并且在一起住,就都能填写。
五、宅基地确权后继承权归谁?宅基地是归村集体所有,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等财产是农民朋友辛辛苦苦赚钱建造的,是农民们唯一的固定财产,只要确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所以继承权是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由继承人继承。
六、宅基地确权登记其他家庭成员共有人包括哪些
1.外嫁女:宅基地确权登记外嫁女只能登记在一方,也就是说如果在娘家有承包地或者在婆家有承.包地的,都可以作为确权共有人,但是只能选择一方来登记。
2.新生儿:新生儿一般都没有分到土地,但是也可以作为共有人登记在证书上。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农村宅基地确权最新政策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农民朋友们有所帮助。在小编看来宅基地不仅是农民们的栖息地还是唯一的固定财产,所以农民们一定要对自家的宅基地确权工作上心,宅基地确权工作一旦没有按时完成,很可能会导致农民朋友们“无处可去”、“无家可归”!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村房屋的权利,由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共同组成。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是国家解决农村村民的住房问题而做出的一种特殊安排,因此,居民购买农村房屋是法律所禁止的,应当认定房屋购买协议是无效的,因此,从法律意义上来说,遇到征地拆迁,这类房屋应当确定为原房屋所有权人和宅基地使用权人为被拆迁人。而依据拆迁公平原则以及地方政府制定有关政策,居民也可以作为被拆迁人享受到搬迁费、过渡费等补偿。同时,由于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原房东应当向返还购买者购房款、房屋装修费以及房屋增值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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