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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山可以抵押吗

王** 广东-中山 抵押担保咨询 2021.04.01 17:32:47 356人阅读

自留地,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山可以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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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称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农民住房所有人(以下称借款人)发放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不动产.1。《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4、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则上禁止抵押,是指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5依法被查封的不动产、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不动产、海域所有权:1土地所有权;4所有权。但试点范围地区现在可以依法办理宅基地抵押贷款;3学校,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3 不得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范围对于法律禁止抵押的下列财产、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2耕地;6法律、幼儿园、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2021-04-01 17:33:47 回复

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称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农民住房所有人(以下称借款人)发放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不动产.1。《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4、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则上禁止抵押,是指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5依法被查封的不动产、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不动产、海域所有权:1土地所有权;4所有权。但试点范围地区现在可以依法办理宅基地抵押贷款;3学校,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3 不得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范围对于法律禁止抵押的下列财产、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2耕地;6法律、幼儿园、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称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农民住房所有人(以下称借款人)发放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不动产.1。《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4、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则上禁止抵押,是指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5依法被查封的不动产、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不动产、海域所有权:1土地所有权;4所有权。但试点范围地区现在可以依法办理宅基地抵押贷款;3学校,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3 不得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范围对于法律禁止抵押的下列财产、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2耕地;6法律、幼儿园、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对于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可以继承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
农民经营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种的庄稼、果木、药材等,则为农民个人所有。农民去世后,这些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另外,因为我国农民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是按家庭人口、劳动能力。以农户为单位分配的,一般不作过多调整,以保持其稳定性。家庭个别成员死亡,并不妨碍农户其他成员对自留山、自留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但并不是继承,只是家庭共同生活人继续经营和使用。
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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