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前,首先应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2.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提交如下资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和其他有关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可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3.税务管理部门经稽查、审核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发生变化需改变税务登记机关而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原税务登记机关应在对其办理注销手续后,向迁达地税务机关递解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并附纳税人档案资料移交清单,由迁达地税务登记机关为纳税人重新办理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 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1、申请人可以通过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提出申请,并进行网站预约,系统会自动生成流程编号,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前往窗口取号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2、申请人提交材料后,只要符合法定形式且材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将出具《材料接收单》,并将提交的材料提交至审查人员,若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材料不齐全的,需要补正材料的,窗口工作人员将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后重新进入审查阶段,若满足上述条件的将于当日下发审查结果;
3、审查结束后,审查人员将在纸质申请材料商填写审查意见并签名,经办人可凭此回执到窗口领取《注销通知书》,需要注意的是,若经办人为委托人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企业授权委托书以及办理事项流程号。
1、申请人可以通过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提出申请,并进行网站预约,系统会自动生成流程编号,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前往窗口取号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2、申请人提交材料后,只要符合法定形式且材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将出具《材料接收单》,并将提交的材料提交至审查人员,若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材料不齐全的,需要补正材料的,窗口工作人员将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后重新进入审查阶段,若满足上述条件的将于当日下发审查结果;
3、审查结束后,审查人员将在纸质申请材料商填写审查意见并签名,经办人可凭此回执到窗口领取《注销通知书》,需要注意的是,若经办人为委托人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企业授权委托书以及办理事项流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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