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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做个阑尾手术,许昌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山东-济宁 社保纠纷咨询 2017.06.26 14:41:04 1179人阅读

阑尾发炎去了许昌的三甲医院做了个手术,之前有交医疗保险,请问许昌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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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内就医
(一)门诊就医与结算
参保人员应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定点药店购药,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诊疗及药品费用,出具本人医保IC卡使用个人医保账户资金直接刷卡结算。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支付部分,由个人现金自付。
(二)重症慢性病门诊就医及报销
重症慢性病人员持《许昌市重症慢性病就医卡》,按规定 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及药店就医购药。
提供材料:重症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有效收据、费用清单和处方。(肾衰、癌症及肾、骨、骨髓移植病人可每月一报销,其他病种每季度第一个月1-10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汇总报送。)
办理地点:人社局一楼大厅4号窗口。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市内住院及费用报销
提供材料:
1、本人医保IC卡;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未成年人无身份证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离伤人员还需要提供《许昌市直离伤人员住院介绍信》、《许昌市直离休干部专用处方》和《许昌市直离休干部就医卡》。
办理流程:参保职工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相关科室就诊,开具住院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认定—→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相关科室住院治疗—→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并结算本次住院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由本人使用现金或个人账户资金与医院直接结算,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办理地点:参保职工就医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二、市外就医
(一)转诊转院
1、转诊转院审批:参保人员因患疾病,在市内二甲或三级医疗机构治疗无效时,经过专家会诊难以确诊的疑难疾病或已明确诊断,因当地医疗条件限制不能进行诊治的,由许昌市中心医院、许昌市人民医院、许昌市中医院、许昌市公疗医院、许昌市建安医院(限精神病)、许昌市结核病防治所(限结核病)办理转院手续后,可转往上一级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2、转诊转院医疗费用报销:
提供材料:
(1)许昌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请表;
(2)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有效收据(原始发票);
(3)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加盖公章);
(4)入、出院证明和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人医保IC卡(费用结算时使用)
(每月1-10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汇总报送)
办理地点:人社局一楼大厅4号窗口。
(二)异地安置
1、异地安置人员手续办理:参保的异地安置离退休人员(有固定地址、居住两年以上)和长期外派机构工作人员出具长期在异地居住的证明,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按照登记表要求选定异地就诊医院,报送医保中心审核二科登录备案。
2、异地安置人员就医及医疗费用报销:
异地安置人员应在选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门诊费用报销提供材料:异地安置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或重症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有效收据、费用清单和处方。
住院费用报销提供材料:
(1)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有效收据(原始发票);
(2)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加盖公章);
(3)入、出院证明和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人医保IC卡(费用结算时使用)。
(每月1-10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汇总报送)
办理地点:人社局一楼大厅4号窗口。
(三)外地出差或探亲期间突发疾病就医及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因公出差或探亲期间,因急病在外地住院,三个 工作日内须向市医保中心审核二科登记备案所住医院、科 室、床号、病种、住院时间、医院医保办电话等情况。
提供材料:
1、就诊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探亲或出差证明及探亲方 出具的探亲 证明;
2、就诊医院急诊证明;
3、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有效收据(原始发票);
4、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加盖公章);
5、入、出院证明和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人医保IC卡(费用结算时使用)。
(每月1-10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汇总报送)
办理地点:人社局一楼大厅4号窗口。

2017-06-26 14:4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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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太原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许昌医疗保险如何报销这一问题
报销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申报需提交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经办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
注:如住的是三级医院。
1、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2017-06-26 14:42:04 回复

医疗事故侵权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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