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六安法律咨询 > 六安其他法律咨询 > 你民工给你明明红哦公明?

你民工给你明明红哦公明?

ask****885 安徽-六安 其他咨询 2021.11.02 18:26:13 474人阅读

你民工给你明明红哦公明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六安律师 其他律师 六安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法律意见】
民政部门不再开具单身证明。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加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像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2021-11-02 18:50:13 回复

隶属合同纷争。鉴于合同协议纷争,合同协议中商定内容很重要,可能因为一个标点符号产生分别的法律后果。所以,为慎重起见,建议带合同协议等书面资料当面询问律师!合同违约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的,应当承受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职责。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给另一方导致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导致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能够得到的利益,但不得超出违背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背合同可能导致的损失。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