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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的。感情破裂而且怀孕期间也没有尽到该有的责任

ask****110 陕西-汉中 家事纠纷咨询 2017.09.05 10:13:53 1人阅读

同意的。感情破裂而且怀孕期间也没有尽到该有的责任。例如我在家保胎养胎生活费不能够完全给予。对我跟胎宝也不闻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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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在中国实在是太多了。rn  “老公在家是独苗”,只生一个女孩的也很多。rn  其实,你之所以这样提问,应该是你太在乎“传宗接代”了。rn  但你要清楚的是,无论是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还是各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都明确规定了“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rn  如果你因为是怀有的是个女儿而终止妊娠,你会受到计生部门的处理的。rn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2017-11-05 13:23:38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夫妻感情破裂离婚,会判离吗
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且已无和好可能的,应会判离。但是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法定情形的,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夫妻双方确实感情破裂并且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一般是不会判离的。
二、法定判离婚的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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