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检察院协助调查程序问题解答如下,
1、应当出示相关手续;
2、如果是被检察院带走超过24小时还没有回来的话,要引起重视,很可能已被采取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3、建议抓紧请专业律师去会见一下,
一、了解相关的案情,并维护其在被关押期间的权益不被侵犯,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控告;二是扰乱侦查机关的办案思路,不致过分的非法取证;三然后在下面两个阶段根据案卷证据材料有针对性的采取无罪辩护还是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策略;
4.了解相关的案情,并维护其在被关押期间的权益不被侵犯,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控告;
5.是侦查机关见有律师介入,不会对你爱人刑询逼供等过分的非法取证;
6.三在检察和也可根据案卷证据材料有针对性的采取无罪辩护还是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策略;
您好,关于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程序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大家都知道,刑事案件中有些案件是自诉案件,而有些是公诉案件。那么对于公诉案件,提起公诉的时间是多少天以内呢
提起公诉,作为的一种类型,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进行审判的一项诉讼活动。提起公诉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专门权力,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行使。
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审查的期限是一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期限一个月,最多退两次)。
如果案件要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期限
因此,检察院接到案件后一般会在一个月内向提起公诉,具体看案件的实际情况,最不会超过法定的最长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期限。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有以下两种情况:
1、于人民检察院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侦查与逮捕应该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负责,以加强人民检察院的内部制约。人民检察院对于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采取逮捕措施时,先由侦查部门填写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一起移送审查批捕部门审查,由检察长决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逮捕,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2、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认为需要逮捕的,由审查部门填写逮捕犯罪嫌疑人审批表,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审查批捕部门审查后,报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由检察长签发决定逮捕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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