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店面拆迁租赁人收到告知书该如何应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要求拆迁方给予门店装修补偿(政府有相关规定,觉得太低,可以出具当初的装修单据,也可请第三方评估在拆迁公告发布日的装修费用);
2、要求拆迁方协助寻找相似门店继续营业,并索要在此期间停业损失费(以天计算,可以以往日缴税凭证做凭据,证明损失。当然不是全部,到底你的货还在,拆迁方也不会给)。
3、一次性给予停业补偿,自行寻找门面;要求房主立即返还押金,并停止收取租金或返给先期支付的租金。合同有写明的,还可以要求一定补偿。
4、协商到正式拆除期间继续营业,但不给或少给租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您好,作为承租人是没有失业或者拆迁补偿金这么一说的。作为承租合同的承租人,在原来的旧的拆迁条例,承租人是可以获得补偿的。新的出台以后,承租人不能作为拆迁受益者,但是承租人可以以合同未到期而遭受籂海焚剿莳济锋汐福搂了损失为由而寻求相关的赔偿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这样的话效果可能不太理想。所以说再具体的维权措施中您还应该在拆迁的角度来寻求其他的解决方案,来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还需要和签订的是国有土地合同还是集体土地合同,承租土地是否建有房屋,等等。这些情况都要做完详细的了解以后才能做一个完全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建设的发展,房屋的拆迁补偿与老百姓息息相关,因此国家出台了相关条例规范拆迁补偿;为了避免被拆迁者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而影响生活,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补偿标准供政府部门参考。
城市建设中,拆迁是很常见的。但是很多家庭由于各种原因会拒绝拆迁,或是因为是祖祖辈辈的居住地,或是因为补偿不足等等。这时候就需要政府执行强制拆迁,作为被拆迁人应该了解强制拆迁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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