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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按照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所需时间大约为一个月左右,但最长期限不得超出六十五天。
仲裁庭裁定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的案例,通常应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收到仲裁申请之日开始计算,并在四十五日期限内向结案。
如需延长,最长可至多再延续十五日,再加上审理立案过程中的五个工作日,因此仲裁庭对待劳动争议纠纷的案例,其结案时间不得超出五拾天(最长六十五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2024-03-11 17:58: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