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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断了要补缴吗

周* 江西-吉安 医疗保险纠纷咨询 2024.03.11 17:51:19 319人阅读

医保断了要补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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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参保人员医保断缴之后,通常情况下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必须进行补缴操作。
但需要注意的是,若医疗保险方面未能及时进行补缴的话,那么该参保人员先前所积累的缴费年限将会无法被合并计算于将来的继续参保之中。
对于那些无法按时支付足额社会保险费用的用人单位来说,则将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其发出明确通知,督促尽早支付或补充所欠金额。
总而言之,及时进行医保等各类社会保险的缴费,对于每个人的利益都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2024-03-11 17:59:11 回复

可以。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中断后未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
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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