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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结婚一个月,没有领证,女的跑了,女方彩礼钱可以还吗?

ask****818 广东-潮州 彩礼咨询 2024.03.13 20:24:26 415人阅读

我弟弟结婚一个月,没有领证,女的跑了,女方彩礼钱可以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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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详细说说这边有关结婚的具体情况,双方是否有同居生活呢?我是揭阳专职律师,如需帮助,欢迎到律师事务所面谈或致电详谈

2024-03-14 14:09: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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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146148条

你好,是可以收集证据是可以直接起诉对方的

2024-03-13 22:04: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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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186624条

您好,马上回复你解决问题w

2024-03-13 21:11: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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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9412299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汕头 咨询解答:185条

你好,彩礼部分是可以适当追回的。

2024-03-13 20:27: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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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233260条

晚上好,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归还

2024-03-13 20:26:39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解决。

一,关于彩礼的返还问题,已经结婚时有条件返还的。
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10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按照这条的规定,你们已经结婚而且也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只要彩礼给付没有造成男方的生活困难的,就不符合返还的条件,当然不该还。

二,关于孩子,一定要慎重!如果确实没有办法在一起,还要考虑一下你自己的身体情况来决定。如果没有问题,可以拿掉孩子。孩子4个月了,引产术是比较伤害身体的,听听医生的建议再决定吧!
如果你拿掉孩子是不是你的过错,关键在于是什么原因导致的离婚,还有对方对孩子的态度等因素来综合判定。不一定就是你的过错。

您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是否办过婚宴,详情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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