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藏法律咨询 > 日喀则法律咨询 > 日喀则欠款追讨法律咨询 > 给别人还的现金不认了怎么处理

给别人还的现金不认了怎么处理

周* 西藏-日喀则 欠款追讨咨询 2024.03.15 12:53:45 369人阅读

给别人还的现金不认了怎么处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日喀则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日喀则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若有人对此笔还款不予认可,您需多方面寻求间接证据以充分证实您确实已经进行了付款操作。
考虑到银行转账方式具有客观性和可靠性,您可以从相关银行账户中获取记录以作呈堂证供;
此外,证人的证词以及涉及交易双方的音频或视频资料也可以用作有力的证据支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2024-03-15 12:55:53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诉讼上的自认即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辩论或准备程序中,向表示承认对方所主张的事实为真实的;而诉讼外的自认则是在法庭外作出的接受对方所提出的事实的意思表示。  诉讼中的自认与诉讼外的自认在法律效力、撤销或反悔的条件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诉讼中的自认具有免除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的效力,而且对作出自认的人和人民均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作出自认后不具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得撤销,人民应依据当事人自认的事实而不是此后查明的事实作为裁判的依据。而诉讼外的自认则没有上述效力。

1、认筹购房就是开发商在楼盘正式销售前,通过优先选房、享受开盘价格优惠甚至抽大奖送车位等方式,吸引有购房意向的购房者预先向售楼方缴纳认筹金。一般进行认筹时,购房者需先填写个人买房资料,并交纳一笔认筹金,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
2、一般情况下,在认筹之后,买家就会成为楼盘的尊贵客户,可以享受优先选房、打折等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认筹金”的实质作用是开发商在开盘前得到的大笔资金并在短时期内收回大笔资金,解决开发商的燃眉之急。
3、而认购就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达到签约。
认筹金不同的房子的认购金,认筹金是在房子还没有开始销售之前,甚至还没有开始修建,部分商家就开始通过提前让各位消费者交认筹金的这种做法,制造房子是属于热销的这种假象,其实,也就是在变相的炒房。有些开发商甚至到了后期,业主要求退回认筹金的,开发商都根本不配合,业主恐怕还得通过政府部门维权。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