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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刚领证不到三个月,同居也不到三个月,还有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因为小孩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有点性功能障碍,使双方性生活不和谐,也去看病吃药,女方一致认为是男方骗他,要求结束婚姻,可是我们小孩结婚彩礼等共花费了近60万元,如果离婚有什么方法能够要回点彩礼和房子。
结婚时间不长,这种情况可以拿回大部分彩礼,房子也基本上是属于男方婚前的
你好正在查看你的问题
你好,那现在是还没有解决是吗
这个结婚的时间短,可以要求退回一些。
返还彩礼是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彩礼是要退还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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