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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自己能申报吗

周* 广东-汕尾 社保纠纷咨询 2024.03.17 09:22:01 423人阅读

生育津贴自己能申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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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生育津贴自可由参保人员自主申领。
1.如参保人已经连续参加本市生育保险至少达12个月之久,且在享有生育保险权益的时间段内,用人单位完全遵守法律规则,全数缴纳了所需的生育保险费用,那么用人单位应于参保人分娩或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下个月起的一年内,向负责管理社会保险业务的机构提出生育津贴的申请;
2.如果参保人在本市参与生育保险的累计期限尚未达到12个月,用人单位应在该参保人累计缴款期限超过12个月并且满一年后的一年内,向上述机构提交生育津贴的申请;
3.若参保人在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休息期时,由于用人单位因为营业执照被吊销、强制关闭或者撤销等严重问题而无法继续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也未能按期支付相应的产假工资,那么这名参保人就有权在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的休息期结束后的一年内,向社会保险业务的执行机构提交生育津贴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2024-03-17 09:48:21 回复

可以。 一般都是由单位办事员办理的,因为有几张表是单位要盖章的,还有要先在网上申报再去社保局办理。 要自己办的话可以跟单位协商,前期工作单位准备好了自己拿着去办理(其实就是送材料,也不会当场就拨款啊,还会有后期审核。)所以自己去办理根本就是费力不讨好。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婴儿出生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这就为大家解答了生育津贴自己申请还是单位申请书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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