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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不入刑有新规定

周* 辽宁-锦州 醉驾咨询 2024.03.17 09:46:49 456人阅读

醉驾不入刑有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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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关于醉酒驾驶是否应当纳入刑法的讨论日趋激烈,新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并非所有酒后驾车情况均需追究刑事责任。
依照最新的法律条文,下列情况下的醉酒驾驶可以酌情免除刑事处罚:
1.对于情节轻微且危害程度尚不足以构成犯罪的案件,可豁免其被认定为犯罪的资格。
2.若犯罪情节较轻,无需适用刑罚予以制裁,则可以考虑不予刑事处罚。
此外,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所谓“醉驾”是指饮酒过量之后仍然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由于饮酒导致行为人在驾驶过程中可能丧失甚至部分丧失自我意识,从而无法有效进行驾驶行为的判断与掌控,这无疑增加了其行为对自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3-17 09:5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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