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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土方场地费一般多少钱

周* 陕西-汉中 土地承包咨询 2024.03.17 09:41:47 356人阅读

倒土方场地费一般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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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农村地区修筑道路占用村民的土地时,应根据特定被征用土地的原始用途提供相应的补偿。
以下是明确的相关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用:
对遭受耕种损失的土地而言,其土地补偿费用等于征用前三年承租期内的平均年度产量乘以六到十的系数;
2.安置补助费用:
此项费用主要针对即将失去土地使用权、需要重新安置生活的村民;
3.地面附属物及青苗补偿费用:
该费用包括村民所有的地上建筑物及农作物等受影响的实物财产之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2024-03-17 09:51:44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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