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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户口,已离婚,房子已卖,父亲是农村户口,但是没房子,户口可以办回父亲那里吗?

ask****202 重庆-万州区 家事纠纷咨询 2024.03.18 17:07:59 344人阅读

你好,我是外地户口,已离婚,房子已卖,父亲是农村户口,但是没房子,户口可以办回父亲那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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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有点复杂,你是想把户口迁回你父亲的农村户口所在地吧?这要看你父亲所在地的户籍政策,有些地方是允许的,有些地方是不允许的。你最好还是去你父亲所在地的派出所咨询一下,看看能不能办。

2024-03-18 17:17:09 回复


一,在继承法中,女儿和儿子都是老人的第一序位继承人,没有分别,赡养义务也是一样,每个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和老人生前的财产分配不挂钩。rn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rn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rn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rn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n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n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n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n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一,在继承法中,女儿和儿子都是老人的第一序位继承人,没有分别,赡养义务也是一样,每个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和老人生前的财产分配不挂钩。rn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rn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rn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rn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n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n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n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n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是的,我国继承法规定,对于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在继承财产时,可以少分财产,对于有能力而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甚至可以不分财产。对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和女婿也可以分给财产。相关继承法条款如下: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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