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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擅自处置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违法

周* 浙江-金华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4.03.20 11:04:14 326人阅读

如何界定擅自处置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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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擅自处置他人财产可能被判定为非法行为。
在未获得他人明确许可或授权的前提下,任意处置他人财物、将他人财产据为自有之物,将触犯刑法中的侵占罪或盗窃罪法规。
然而,若在紧急状况下,出于保护权益人利益的动机,采取未经许可的处理他人财务的行为,并不视为违法行为,反而可归入民法上的无因管理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3-20 11:11:40 回复

1、“非法财物”是指违法行为人所占有的违禁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物品,不包括加工、生产的产品和经营的商品。
2、这些财物可能原本属于违法行为人的合法财产,因违法行为而转化为非法财产。
3、如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在无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机械、工具、原料、掺杂掺假的物品等等。
4、“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而所获得的利益。所以我们在实施“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时要注意与“非法财物”的区分,否则会造成违法行政。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出租房屋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处罚方式如下: (一)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承租人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四)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 (五)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没收物品,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六) 对出租或承租的单位违反规定的,依照本规定第九条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同时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月工资两倍以下的罚款。 (七)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被处罚人和单位对依照本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处罚决定的执行。

侵占屋主权利,可以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协商不成,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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