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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可以告物业公司不作为

周* 甘肃-甘南 物业纠纷咨询 2024.03.21 14:13:22 417人阅读

有哪些可以告物业公司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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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此类行为属于非法性质,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市政公共设施管理部门审批而非法占用皆将可能引发公共安全隐患。
即便相关部门已经预先审批了相应手续,也无法掩盖其违法本质。
对于那些占用小区内公共道路和场地设置停车位的情况,不仅需要得到房管部门的审核批准,还需经过已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的确认;若尚未设立业主委员会,那么就必须先获取本住宅区半数以上业主的许可,才可以对占用场地或者提供停车服务进行收费。
2.未经授权便在楼顶加建楼层以解决防水问题的物业公司私自施工的行为也是不合法的。
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此类行为都必须得到政府监管机构的严格审查核准后方可执行。
3.针对业主饲养宠物的情况,物业公司越权切断供电供水等设备的做法同样存在违法风险。
物业公司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无权侵犯私人利益,除非得到业主明确的授权或遵循法律规定。
4.电梯服务费的收取应当遵循一定程序。
如物业公司试图提前一年收取费用,这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5.物业费与公共费的合并收取可能会引起争议。
物业公司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相应的物业费以及公共费,不能强迫消费者同时支付两项费用。
6.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物业服务用房的使用用途,同样可能涉及到违法行为。
7.未经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
8.物业公司的资质等级并不等同于其所收取的物业费用标准。
物业公司应依照国家制定的收费标准合理定价,并在合同中明确说明各项服务的价格及范围。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2024-03-21 14:30:05 回复

解答如下, 直接向物业服务公司提出要求小区物管予以整改,如仍然没有转变,可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公司。
物业管理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城市住宅小区实施物业公司专业化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办法,认真落实小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管理小区内的物业管理、经营、服务事务。包括住宅小区的验收交接工作;房屋及公共设施的管理与维修和装饰装修工程;小区内的道路、雕塑、小景、小品和绿地、花草树木的管理养护;小区内的卫生保洁和单位居民的垃圾清运;小区的安全巡逻与治安管理工作等。
负责做好小区内的商业网点和娱乐、公共场所的管理工作,协助政府执法部门维护好小区的管理秩序,受政府执法部门委托对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负责小区内单位和居民实行综合性的,发展第三产业,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
接受小区业主管委会及单位居民的监督及上级的检查指导工作。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解答如下, 直接向物业服务公司提出要求小区物管予以整改,如仍然没有转变,可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公司。
物业管理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城市住宅小区实施物业公司专业化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办法,认真落实小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管理小区内的物业管理、经营、服务事务。包括住宅小区的验收交接工作;房屋及公共设施的管理与维修和装饰装修工程;小区内的道路、雕塑、小景、小品和绿地、花草树木的管理养护;小区内的卫生保洁和单位居民的垃圾清运;小区的安全巡逻与治安管理工作等。
负责做好小区内的商业网点和娱乐、公共场所的管理工作,协助政府执法部门维护好小区的管理秩序,受政府执法部门委托对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负责小区内单位和居民实行综合性的,发展第三产业,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
接受小区业主管委会及单位居民的监督及上级的检查指导工作。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解答如下, 直接向物业服务公司提出要求小区物管予以整改,如仍然没有转变,可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公司。
物业管理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城市住宅小区实施物业公司专业化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办法,认真落实小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管理小区内的物业管理、经营、服务事务。包括住宅小区的验收交接工作;房屋及公共设施的管理与维修和装饰装修工程;小区内的道路、雕塑、小景、小品和绿地、花草树木的管理养护;小区内的卫生保洁和单位居民的垃圾清运;小区的安全巡逻与治安管理工作等。
负责做好小区内的商业网点和娱乐、公共场所的管理工作,协助政府执法部门维护好小区的管理秩序,受政府执法部门委托对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负责小区内单位和居民实行综合性的,发展第三产业,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
接受小区业主管委会及单位居民的监督及上级的检查指导工作。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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