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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个月,在一起四年,同居两年。彩礼给了23万,现在离婚彩礼需要返还多少?

pub****147 福建-福州 彩礼咨询 2024.03.24 00:45:18 308人阅读

结婚三个月,在一起四年,同居两年。彩礼给了23万,现在离婚彩礼需要返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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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5001419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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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法律实践中,关于彩礼的退还问题,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是否存在婚姻关系、婚姻持续时间、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是否有子女、彩礼的数额以及给付彩礼后男方的生活状况等。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你们已经结婚并且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一般来说,如果婚姻已经实际履行,且共同生活时间较长,法院可能不会判决全额返还彩礼。具体退还的比例会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因为男方支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或者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在于女方,法院可能会判决返还部分彩礼。但是请注意,每起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我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他们可以根据您的详细情况给出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4-03-24 05:20: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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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0482314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福建-福州 咨询解答:791条

请问结婚三个月指得是婚姻登记么?具体情况能详细说说吗?

2024-03-25 17:04: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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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5048146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福建-福州 咨询解答:2019条

有领结婚证并实质的夫妻生活,彩礼不退

2024-03-25 10:06: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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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5076719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福建-福州 咨询解答:7998条

您好,如果没有生育孩子,可能是需要适当退回。

2024-03-24 09:18: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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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505384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福建-福州 咨询解答:2445条

结婚时间较短,返还一半左右

2024-03-24 08:22: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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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8026687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福建-福州 咨询解答:5814条

你好 具体情况我电话与您沟通可以吗

2024-03-24 07:54: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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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919891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福建-福州 咨询解答:18800条

没有领结婚证需要退彩礼钱

2024-03-24 06:57: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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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527906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福建-福州 咨询解答:722条

一般不用还,具体看审理过程

2024-03-24 00:46: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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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彩礼的行为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行为,而不是一般的无偿赠与。如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赠与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彩礼属受赠人所有。如果结婚不成,赠与行为则失去法律效力,彩礼应该返还给赠与人。如果结婚之前的确从彩礼中有合理的支出,也应该酌情返还。对于不受当地风俗习惯限制的日常往来的小礼品、衣物等,则一般按无偿赠与来处理。

您好,关于同居彩礼纠纷——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男方在婚前给付女方彩礼,其形式是一般赠与,实质上是以将来缔结婚姻为目的、附条件的财物赠与。双方既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双方就没有结婚,发生赠与的基础关系就不存在,受赠人即负有返还赠与物的义务。所以在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返还。
在现实中,存在男女双方举行婚礼并共同生活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因为现在的婚姻法不认可事实婚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相当于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婚姻关系。在男女双方感情破裂、同意结束同居关系的情况下,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按照法律规定,女方也应当返还。但是对于在双方共同生活中花掉的彩礼礼金部分,可以不予返还。所以准备结婚的男男女女都应当明白,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能缔结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婚姻关系。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女方获得的彩礼利益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否则男方可根据法律规定要回彩礼。
该情形的关键在于是否认定“确未共同生活”。这种共同生活应当是的共同居住的正常夫妻的生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形意味着双方仅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没有夫妻感情。只办理结婚登记而没有共同生活的男女是法律上的夫妻,但不是事实上的夫妻。在双方离婚的情况下,如果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现实的尊重。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也解决过很多这样的纠纷。
使弱者得到应有的保护一直是法律所追求的目标之一。生活困难的界定可以参照《解释(二)》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生活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已经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要求返还彩礼的给付人负有证明“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责任。如果不能证明这一点,将无法支持给付人要求返还彩礼的主张。


一、结婚未同居要返还彩礼吗
结婚登记后两人未举行结婚仪式,两人并未一起共同生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的规定,女方应返还男方彩礼礼金。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属于以下情形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会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男方悔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如果查明属于这种情形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据此,无论谁提出分手,男方都可以要求返还彩礼。还应当注意:
1、男方先悔婚不影响其请求返还彩礼;
2、男方无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用;
3、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结婚不得已而给付的。否则,视为赠与,男方无权要求返还。
如果双方登记以后,因男方的原因而未能在一起生活,如登记后男方离家出外打工,双方既没有身体上的共同生活(性生活),又没有精神上的共同生活(基于配偶身份的相互理解和慰藉),但女方却在男方家照顾公婆,双方因客观原因而未能共同生活,后因感情不和而离婚,此时如果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而要求女方全部返还彩礼既不合情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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