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包头法律咨询 > 包头刑事立案法律咨询 > 刑事立案书受害人要签名吗

刑事立案书受害人要签名吗

周* 内蒙古-包头 刑事立案咨询 2024.03.24 09:21:32 399人阅读

刑事立案书受害人要签名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包头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包头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进行立案过程中,报案者将被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依据我囯现行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报案和举报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
对于接受口头报案或举报的工作人员来说,他们有责任将其转化为文字记录,确保无误后,交由报案者或举报者亲笔签署或加盖印章确认。
倘若报案人为亲自前往相关执法机构报案,则须提交完整的报案材料并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2024-03-24 09:33:12 回复

您好,关于立案决定书给受害人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2、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3、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4、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所以,受害人可以获取接受案件的回执或者不立案通知书。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受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法律依据: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