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车祸死亡,用人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如果是在执行任务时或者是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而死亡,除了肇事者承担相应的责任,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亡的程序支付相应的抚恤金、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
3、也就是说受害者家属可以主张双份的赔偿,但是如果产生了医药费,只能向一方主张。
4、建议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以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法律意见】
1、员工下班之后,在回家途中发生车祸致死的,如果员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工亡)待遇,根据具体案情来计算工伤赔偿;
2、如果员工本人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不属于工伤,没有工伤赔偿。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为31195元。据此,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623900元。
对于员工上下班开私车出事单位承担责任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员工上下班开私家车是没有问题的,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主要是看发生的事故是否属于工伤范畴,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那么是属于工伤的,员工可享受工伤待遇,赔偿费用应该由第三方承担。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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