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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派出所开死亡证明需要哪些证件

周* 青海-黄南 家事纠纷咨询 2024.03.25 15:46:31 322人阅读

去派出所开死亡证明需要哪些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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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进行中国籍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操作过程中,必须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家庭户籍资料。
具体来讲,需要依法缴销去世者的绝版居民身份证;如果是独居一户的情况,则需同时上交其居民户口薄。
对于已故公民,无论是来自城市还是乡村,均须在逝世后的安葬仪式举行之前或在一个月之内,由户主、家属、抚养者或是近邻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携带相关死亡证明、户口档案以及尸体的居民身份证到当地人民政府设立的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死亡登记的申报和户口的注销工作。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2024-03-25 15:55:49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国家卫计委、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在死亡证明不是由派出所开具,以下是死亡证明的签发单位:
1、在区内医疗机构或来院途中死亡(含出诊医生到现场已死亡):由救治医疗机构签发《死亡证》。
2、在家、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由家属或知情人凭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居)委会开具的村(居)委会证明、家属或知情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死者身份证或户口本和生前病历到户籍所在地的医疗机构签发《死亡证》。
3、在家、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非正常死亡:未经救治的院外死亡,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正常死亡者,由负责到现场或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签发《死亡证》公安司法机构判断为非正常死亡者,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经公安司法部门法医检验鉴定,并由法医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发《死亡证》。扩展资料死亡证遗失补办:死者家属或知情人遗失《死亡证》,可持本人(死者家属或知情人)有效身份证件向签发单位申请补发一次。已办理户籍注销及殡葬手续的,仅补发
第三联;未办理户籍注销及殡葬手续的,补发
第二至
第四联。补发《死亡证》时,需在
第一联及补发联“医疗卫生机构盖章”栏注明“补发”及补发时间。

您好,关于派出所开死亡证明步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出具注销证明,并收回《居民身份证》。
需证明当事人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非正常死亡证明。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据相关公安部门调查和检验鉴定结果出具。

您好,关于派出所开死亡证明手续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出具注销证明,并收回《居民身份证》。
需证明当事人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非正常死亡证明。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据相关公安部门调查和检验鉴定结果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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