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不属于派出所管辖要看你报的什么案,告她什么罪. 你如果告她诈骗,那肯定是不成立的,而且又有合同,派出所完全可以推. 就本案看,由于数额较大,你可以告他侵占罪.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别人委托保管物,遗失物或是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你的案子由于这个中间人不是出租人,对出租屋没有所有权,所以她没有权力收你的押金,但签订合同的时候,她以出租人委托为借口收了你的押金,实际上在你们之前产生了一个代管关系.或是说她与出租人之前存在着一个代管关系.而现在她用代管人的身份非法占有了这笔押金.近两万元,此数额已超过侵占罪的最低标准2000元,故你大可以报警,依照刑法第270条告她侵占罪,侵占数额即你的押金.罪过不小哦. 如果派出所还是不管,你可以去主管该所的公安局直接报案.如果公安局不管,可以去检察院报案. 至于你和出租人之前,如果你想继续承租,还是先行协商的比较好.
您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诉讼处理,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财产是均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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