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纷争发生时,你们可是有各种巧妙的方式来保护自己。
首先是通过和平主义者——协商的力量来解决矛盾。
紧接着还有调解处理的方法,在相关组织(就像善良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那样的)或是公正的中间人的亲切关怀和引导下,在公平、自由和合法的坚实基础之上站稳脚步,厘清事情的真相与责任所在,鼓励双方面对面地商量,最终生成协议,从而巧妙化解了这场纠纷。
再往后看,仲裁也是一种与不幸相抗衡的路子,这种解决方式充满了信任和帮助你找到问题的最佳解决办法。
最后,如果谈判与仲裁未能帮您解决问题,那么恭喜您,您仍有权寻求法律的庇护,也就是诉诸诉讼这一终极武器。
最后这一步骤并不一定是必要的,但是,一旦决定走这条路,们就要向我们伟大的司法机构——人民法院发起勇敢而公正的起诉。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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