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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周* 广西-柳州 房产纠纷咨询 2024.03.30 07:12:20 497人阅读

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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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所必须准备的详细资料具体如下:
首先是登记申请书,需要提供原件;其次,申请人(或者其代理者)的身份证明,需要提供原件并同时附上相应的复印件;第三步是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同样需要原件并附上相应复印件;接下来,您需要提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条件的证明文件,可以选择提供原件或者经过确认的复印件;如果是已经完成施工的房屋,您需要提供该房屋竣工证明的原件或经过确认的复印件(质检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质监部门开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均可接受;若客户为个人自行建造的房屋,则需要额外提交由建设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证明文件);
最后,为了确定房屋的测量情况,您需要提供房屋测绘报告,可以选择提供原件或经过确认的复印件(针对涉及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情况,还需要额外提供一份房屋面积界定报告);在这其中,房屋地址证明也是必需的,原件或经过确认的复印件即可(民政部门开出的房屋地址证明文件);对于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房、廉租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等特殊性质的房屋,我们还要求您提交发改委或者军区的立项计划以及省级、市级或者军区房改办的相关批准文书,同样,可以选择提供原件或经过确认的复印件;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若房屋的修建工作属于合作修建或者联建方式,那么就还需要提供一份详细的合作(联建)协议和产权分割清单,必须是原件;此外,当建设单位申请对业主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进行初始登记时,他们还需要额外提供一份由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公有房的证明文件或者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公有房的证明文件需要提供原件或经过确认的复印件,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则需要提供原件;对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建立,也需要提供一份原件作为证明;同时,我们还会提供一份《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供您填写;
若您应当支付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相关费用,请务必携带缴费收据以备查验;此外,关于房地产的界址、空间界限及面积等重要信息的材料也需要提供;最后,如果您是单位申请办理的话,还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作核实;在此提醒,如果您的房屋存在抵押行为,我们还会要求您另行提交一份期房抵押转为房地产抵押登记的申请报告,原件,仅此整整一份。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2024-03-30 07:15:14 回复


你好!
可以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

您好,针对您的复婚材料需要哪些材料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对复婚的时间没有进行限制,但通常情况下,离婚的当天是不能再办理复婚手续的。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离婚证件,如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的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时起恢复夫妻关系。男女离婚之后又复婚的,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了复婚手续后,双方的人身关系才能恢复。

复婚材料具体如下:
(一)复婚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户口簿、身份证;
(二)复婚双方无配偶(离婚证)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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