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赔偿项目含: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筹地区以外就医),生活护理费(前提: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辅助器具费(前提:经鉴定确实需要安装)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享有及具体数额。
构成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解除劳动关系时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赔偿问题,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而具体赔偿问题要结合户口等相关因素而定。就赔偿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提讼主张赔偿。
你好,是交通事故还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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