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兴安盟法律咨询 > 兴安盟劳动合同法律咨询 > 用人单位满一年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满一年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周* 内蒙古-兴安盟 劳动合同咨询 2024.03.31 07:31:41 439人阅读

用人单位满一年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兴安盟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兴安盟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使用员工满一年后且尚未与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时,应视作已于该用工日期满一年的同一天已然与该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此时,用人单位需要立即采取措施,尽快与该名员工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并且,自用人单位满一个月起至满一年的前一天为止,还需向员工支付总共11个月的二倍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金。
因此,针对已经工作满一年但仍未能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其赔偿责任将自用工第一个月后的下一个月份开始计算,即从第2个月开始直到第11个月为止,意味着用人单位在这段时期内必须每月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
待满11个月后,便可视为双方已自动缔结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4-03-31 07:43:13 回复

您好,关于事业单位合同期满后单位会续约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般事业单位合同期满后如果在工作上没有太大问题,指出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实现人员能进能出,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省人社厅昨日发布了关于条例的解读,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下狠招打破终身制,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条例规定,单位是会续约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

可以要求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这些情况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跟你的事儿有关的是第三项与第五项。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解约,即使医疗期满后按第四十条第一项解约的,也要按第四十六条第三项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如果不以患病论,只以合同到期为由解约的,按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除非单位提高或维持原条件劳动者不愿续约的,也要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你说的情况肯定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按下面规定计算: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劳动合同书样本
8990人阅读

劳动合同是使用最为广泛的合同之一,今天为大家介绍劳动合同书的若干样本的内容,例如劳动合同书规定有哪些,以及简易劳动合同书内容,劳动合同书格式规定,以及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7068人阅读

劳动合同是我们最为熟悉的合同类型之一,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呢,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以及劳动合同申请书是什么呢,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职工手术病假工资待遇
7889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职工手术病假工资待遇的相关知识,那么企业职工病假工资待遇是什么,怀孕期间请病假工资待遇是什么,以及员工住院病假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合同欺诈
37392人阅读

劳动合同是运用最为广泛的合同之一,一般正式入职后,相关单位都会与我们签署相应的劳动合同,有时就会发生劳动合同欺诈的情形,那么究竟什么是劳动合同欺诈呢,劳动合同欺诈方式有哪些?

变更劳动合同
8023人阅读

小编为大家介绍变更劳动合同有关知识,那么变更劳动合同手续是什么,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以及变更劳动合同主体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