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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合同工资都是发微信没有上社保,没缴纳税务?

ask****503 上海-金山区 社保纠纷咨询 2024.03.31 19:17:05 462人阅读

公司没有合同 工资都是发微信 没有上社保,没缴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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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此类的法律问题,详细与我们沟通具体情况,提供解决方案

2024-04-01 09:2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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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电话沟通一下

2024-04-01 11:14: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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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上班有多久了,如真这样,你是可以维权的

2024-04-01 10:36: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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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详细与我们沟通具体情况,提供解决方案

2024-03-31 21:20: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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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可以仲裁维权

2024-03-31 19:27: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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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案件处理好了吗?

2024-03-31 19:20: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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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微信上怎么缴纳房产税 1、在手机上面安装微信,打开微信,登陆进去。 2、登陆进去后打开钱包界面。 3、打开钱包登陆进去后,点击城市服务。 4、找到地税服务,点击进去。 5、找到房产税查询,点击进去。就可以了。 6、在城市服务里面,自己需要办理什么事项,直接点击相对应得就可以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一、定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征收范围: 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 1.2%。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在手机上面安装微信,打开微信,登陆进去。 2、登陆进去后打开钱包界面。 3、打开钱包登陆进去后,点击城市服务。 4、找到地税服务,点击进去。 5、找到房产税查询,点击进去。就可以了。 6、在城市服务里面,自己需要办理什么事项,直接点击相对应得就可以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一、定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征收范围: 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 1.2%。

解答如下, 旅行社可以交一般纳税人的6%的税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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