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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有法律效力吗,合伙人不同意,现在租房子人的提出转让?

pub****498 江苏-徐州 房屋租赁咨询 2024.03.31 22:32:23 420人阅读

两个人一起租店合伙的,之前打印一份合同,谁先提出转让就只能拿走六千元,现在租房子人的提出转让,合伙人不同意,这个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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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589613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徐州 咨询解答:196条

您好,可以起诉的,具体可以联系我们。

2024-04-01 13:01: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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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5066435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徐州 咨询解答:705条

你好,材料发过来我看看

2024-03-31 22:46:18 回复

转租合同效力:
1、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已经取得房屋出租人的书面或者口头同意,依此订立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2、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房屋出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转租合同应认定为效力待定。
3、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经房屋出租人同意,房屋出租人在知道该事实后,虽反对房屋转租,但未与承租人解除原租赁合同,该房屋转租合同也应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对合同无效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而本案中转租合同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订立的,明显不具有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中第
(一)至
(四)项的规定。那么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呢?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该条是否说明承租人就无权转租呢?法律如此规定其本意是为了保护出租人利益的情况下,赋予出租人享有解除合同选择权。为了防止承租人在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利用租赁物转租渔利,搅乱市场价格;也为了防止承租人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租赁合同转移的是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目的也是为了使用、收益,所以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承租人依租赁合同取得租赁物后,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出租人不得进行不当干涉。所以承租人进行转租,是取得收益的一种方法,也是在租赁合同目的范围内应有的权利,不应该加以否定。也许有人会认为:如果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了损害,则不利于对出租人的利益保护。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因为在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承租人和第三人之间有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当第三人对标的物造成损害时,由第三人向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再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与承租人自己使用租赁物造成其毁损从而向出租人承担责任的情形并无实质性的区别。况且,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转租,只是占有、使用权发生了转移,对出租人的所有权并不产生任何影响。而由于转租,能使第三人更好地利用租赁物,更大地发挥租赁物的价值。既然转租在法理上可行,于实践上有利,我们还有何理由否定他呢?所以应当认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在未对租赁物是否可转租时,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转租,并不属于无权处分,而是正当行使收益权,转租合同应为有效合同,仅出租人才享有解除其与承租人租赁合同权利。只有出租人与承租人已经明确约定承租期内承租人不能转租时,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转租,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本质上为恶意,属违约行为,才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出租人不予追认,转租合同为无效合同。
这就是转租合同无效的前提的效力。

禁止转租的,转租后合同无效。
如果人们要租房子的话那么就需要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而且按照合同的规定来履行。但是很多时候存在非法转租的行为。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禁止转租地转租后合同是属于无效的,根据规定房屋如果要转租的话必须要经过承租人的同意才可以的,如果承租人不同意的话就是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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