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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直接申请法院支付令

周* 湖北-随州 判决执行咨询 2024.04.02 17:10:24 374人阅读

什么情况下直接申请法院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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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债权人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偿还款项必须涉及到金钱及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关于strandof金融工具的追索,并不适合使用督促程序处理;
2、申请人所请求偿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必须处在诉讼时效期限内且数额已经确定,同时须明确指出请求的依据及其相关证据材料。
对于未届时效期或者数额模糊无法确定的债权,法院不会批准签发支付令;如申请人未能提供足够的事实和证据信息,亦无法按照督促程序签发支付令;
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应存在相互两等的负有履行义务的状态。
所谓相互两等的负有履行义务,即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均负有赔偿责任。
债权人若想要得到支付令的支持,必须是债务人这一方承担部分还款义务,而非是债权人没有任何回馈对方的义务;
4、支付令须能原原本本地传达至债务人。
“能够传达”是指可以经由法定的送达途径将支付令传递到债务人处,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法定送达途径。
如果债务人身处我国境外,需要经过域外送达,或是尽管他在国内,却需要经过公示送达支付令的情形,这些均不适应于采取督促程序办理;
5、该案件应该是具有金钱给付要求的独立诉讼请求。
也就是说,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有各自应该履行的款项,这样的案子才能适用督促程序;同时,督促程序仅适用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案件,除此之外,诸如要求债务人交付特定物件、收回建筑物或施加特定行为等案件,皆不能申请适用督促程序;
6、债权人与债务人在金融交易上不应存在其他任何债务纠纷。
在督促程序中,申请人必须是在此类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并且债务人亦无义务偿还其他债务。
详细来说,债权人对于债务人不负有相互对应的偿还责任,或者已经偿还完毕相关系列债务的;
另外,还应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虽然可能存在其他的债权关系,但依据其性质,无法与债权人的权利进行冲减的情况;
7、债权人必须向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举行支付令申请。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有权审理此类策略性案件的法院只能是债务人住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如果债务人的住所地址和常居地址不同,那么应由债务人常居地基层法院负责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异议权利告知书等文书。
被申请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的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同时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2024-04-02 17:24:25 回复

拖欠工资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支付令按照过去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带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这些规定诚然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利益制定的,但是,作为一个劳动者,往往因为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打官司而放弃自己的权利。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对此问题做出新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申请支付令又称督促程序,就是法院帮着要账。劳动者只要向法院递交一份申请书,写明某某单位欠我多少工资。法院受理后,不用等单位答辩,不需要开庭审理,也不用判决,十五天内给单位发一道支付令,单位接到命令后十五天内必须向劳动者支付所欠的工资,超过15日不支付,法院就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查封企业账号,直接从单位账号上划拨钱给劳动者。这一规定,大大减少了劳动者的诉讼成本。但是,劳动者也不能滥用督促程序。因为《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字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有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权利。比如,用人单位书面提出:这个人不是我单位职工,我单位不千他工资。遇到这种情况,督促程序终止。劳动者不服,只能起诉,要求法院开庭审理并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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