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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怎么办

周* 河北-沧州 社保纠纷咨询 2024.04.03 15:18:03 349人阅读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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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倘若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成功寻觅到新的就业机会,那么务必积极主动地向管辖经办机构进行报告,即刻停滞享受失业保险金权益。具体详情涵盖以下两项内容:
1、若有任何虚报瞒报的行为被查获,不仅需要将已经获取的失业金全数返回,同时还要面临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经济惩罚;
2、倘若仍旧拒绝返还,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采取相应的后续措施。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已经找到新工作的朋友们立即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切勿隐匿真实情况,以免导致新任雇主依律缴纳社保后,社会保险管理局所发现的欺诈行为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2024-04-03 15:38:06 回复

领取失业金后马上参加工作就不能领取失业金了。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保险金可以按照缴费年限累计到下一个单位失业后领取。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会被暂停失业待遇,如果再出现失业,本次应领未领的会和下次的累计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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