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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不让学生回学校上课怎么办?

周* 辽宁-辽阳 学校侵权咨询 2024.04.03 15:57:43 434人阅读

老师不让学生回学校上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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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有教师因对学生职责担当不足而需进行告发,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投诉。倘若教师在言行中,存在不乃至其他形式的侮辱他人严重损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便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同时,学校及其他行使教育职能的机构也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坚定落实国家的素质教育方针,积极执行各项教育教学规范指标,切实保障教育教学品质,维护每一个学生、教师和其他员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合理途径为学生及其监护人获取其学习成效以及其他必要信息提供方便之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收取相关费用并且将收费标准公开透明,主动接受公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当面临处理学校与学生、教师与学生、家长与学生以及学生与学生间各类纠纷冲突时,无论是当事人中的哪一方,我们都应力求立足于未成年人的利益保护角度,尽最大程度去处置这些问题以确保未成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心理生理健康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教师不负责任怎么处理
教师不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严重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教育局投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2024-04-03 16:0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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