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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公司后之前欠交社保怎么办

周* 黑龙江-佳木斯 社保纠纷咨询 2024.04.04 08:05:00 409人阅读

换公司后之前欠交社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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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于原单位拖欠相关社会保险经费之事宜,若新单位未能承担相应的补缴义务,则劳动者有权依法向原单位提出申请进行补缴。
同时,他们也可选择直接向负责管理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相关机构提出投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类用人单位都应自觉履行自行申报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除非受到诸如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极为特殊的法定事由影响之外,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延缴纳或减少支付相关费用。为此,用人单位必须定期向全体职工公布其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详细信息。
此外,无雇佣关系的个人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职业者以及其他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同样有权利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应尽的社会保险费。关于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间足额缴纳所需社会保险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补足,且从迟缴当日开始,每日需另行收取总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如逾期仍未缴纳,有关行政机关有权对逾期未缴纳金额的一倍至三倍进行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024-04-04 08:17: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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