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申请变更户主
1、办理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
(1)原户主死亡的;
(2)原户主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
(3)原户主出国(境)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
(4)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5)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 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6)户内成年人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申请变更的 ;
(7)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2、办理手续:(1)居民户口簿;(2)新户主居民身份证;(3)户内成年人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
3、办理程序及时限: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第一,房屋出卖后,原房主在此处已没有了固定住所,不具备在此处登记户口的条件,不应当继续以该房屋所在地为其户籍地。因此,原房主应当将户口迁入其具备落户条件的地方入户,以便新房主迁移户口。对原住户居民搬走但户口仍未迁出的,可先为新搬入的现住居民办理落户手续,再采取措施动员原房主尽快办理迁出手续。因此,新房主可依据该文件,向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第二,因派出所无法强制原房主迁移户口,所以,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可以约定卖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逾期未迁出,需承担一定金额的违约责任。 另外,购买学区房通常是因子女上学需要,在购房合同中可以注明合同的目的,并约定若因原房主拒绝迁出户口导致新房主无法落户或延期落户,从而影响子女入学的,买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通过以上条款可以督促原房主尽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原户口没有迁出的话,新户口是迁不进去的,不过这也要看具体的区县的,应该是不同区县有不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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