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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姐妹俩怎么才能互相不在一起

周* 陕西-宝鸡 同居咨询 2024.04.05 08:57:54 474人阅读

亲姐妹俩怎么才能互相不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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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据中国《民法典》之明确规定,兄弟姐妹之关系可分为两大部分:
自然血亲的兄弟姐妹关系与拟制血亲的兄弟姐妹关系。
首先,关于自然血亲的兄弟姐妹关系,其产生是基于父母生育这一事实,因此无法通过法律程序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任意解除,唯一能够结束此类关系的途径仅限于兄弟姐妹中的某一方离世。
其次,拟制血亲的兄弟姐妹关系则是基于父母收养行为或再婚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存在的抚养关系的确立,受到法律承认并人为规定的联系。在这种情况下,拟制血亲的兄弟姐妹关系或许可以因为某一方的离世而结束,同时,由于所创设的亲属关系已被合法解除,亦有可能导致此类关系的终结。例如,当收养关系得以解除时,养兄弟姐妹之间的兄弟姐妹关系自然会随之消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2024-04-05 09:12:11 回复

兄弟姐妹之间没有相互抚养的责任,在特定条件和特定情况下,兄、姐与弟、妹之间会产生有条件的扶养义务: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

被继承人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除非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此时兄弟姐妹才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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