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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打伤了没钱赔偿怎么办

周* 广西-桂林 刑事赔偿咨询 2024.04.05 09:12:17 417人阅读

把人打伤了没钱赔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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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在遭受伤害并且无法承担赔偿费用时,应首先尝试与赔偿权利方进行和解,若达成共识,将有机会向法庭申请分期付款以进行补偿。
然而,若确认无法长期并持续地履行债务,那么仅能以个体所拥有的现有资产来清偿债务,且法庭对此可能会采取冻结、查封等手段强制执行被告的财产,以期尽可能满足原告的索赔要求。对于因故意(或过失)而导致他人受到严重伤害的情形,即使涉及到金钱赔偿问题,也属于民法典规定下的民事纠纷范畴。若被发现暂时无能力支付赔偿款项,受害者和责任人可选择商议分期赔偿的事项。如果确实无法赔付,按照法规进行处罚即可,并不会因此增加惩罚力度。然而,如能对受害人作出赔偿,将会有助于减轻刑事惩罚程度。受害人在此情况下,可以紧接着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或是独立的民事诉讼,一旦法院做出裁决,受害人即可通过法院系统终身对侵犯者的赔偿请求进行追索。
2.当行为人因自身过失而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益,造成了实际损害时,他们必须承担起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若推定该行为人存在过错,只要他们无法证明自己无过错,就需要承担起相关的侵权责任。若损害发生之后,双方(即行为人和受害人)可以共同协商确定赔偿费用的支付方案。协商过程中,如存在分歧,则需要一次性支付chts费用;若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可考虑分期付款,但被侵权者有权主张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2024-04-05 09:14:25 回复

1、行人如果不是故意撞你,但是他有过错(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规章),你没有过错,则你最多负10的责任。行人没过错,你也没过错,公平责任,一般行人会适当比你少一点,但你的责任应该也不会过75。 2、首先应当报警,由公安交管部门判定事故双方责任。如果情节轻微,双方可在交警调解下协商私了并签订私了协议,私了协议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经交警审查后,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签字见证同意。 3、当经调解双方对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让对方去,根据事故责任划分,依法解决问题。对于双方争议较大的,最好申请医疗鉴定,除了医院的诊断,也要对方证明伤情与你车相撞有因果关系。对方主张的的其它赔偿项目,也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据。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骑车撞人方应赔偿被撞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鉴定费(鉴定伤残几级)、残疾赔偿金、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因本次交通肇事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5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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