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省直辖法律咨询 > 省直辖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深圳公司法人申请安居房会受影响吗

深圳公司法人申请安居房会受影响吗

周* 新疆-省直辖 房产纠纷咨询 2024.04.06 07:34:53 413人阅读

深圳公司法人申请安居房会受影响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省直辖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省直辖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深圳市限价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户籍规定:
申请人及其同住亲属必须具备深圳市户口身份。
2.社会保险缴纳标准:
仅需满足以下其中任意一项即可:
(1)申请人的社保缴费历史累积达5周年以上;
(2)申请人属于领军人才、新进高级人才(自2010年5月14日起引进的正高、副高以及学士学位及以上层次的毕业生)范围,其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的记录需累积满3周年以上;
(3)若申请人家庭成员有享受优待待遇或是残疾人病患情况,无需考虑社保缴纳年限问题。
3.婚姻状况与个人年纪要求:
仅需满足以下其中任意一项即可:
(1)申请人已经结婚或者是单亲家庭;(2)若申请人是未成家的个体户,则需到达35岁法定成年。
4.购房条件要求: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方面:
(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均未购买过任何形式的私有住宅;(2)申请人在过去五年内没有将自有房产在深圳市内进行转让或者因为离婚而进行财产分配;(3)在深圳市没有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4)在深圳市没有领取过购房补贴。
法律依据:
《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第六条
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市住房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部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加,研究审议人才安居有关重大事项,日常工作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表》;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三)申请人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的证明材料;
(四)已婚(包括离异、丧偶)及未婚但生育的,提供申请人、申请人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收养过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六)属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人才的,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认证文件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明文件;
(七)属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人员的,提供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
(八)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在提交前款规定材料的同时,现场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登录市主管部门网站按要求在线填写《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表》,也可以在市、区主管部门指定地点领取《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表》或者登录市主管部门网站下载后按要求填写,并备齐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向市主管部门提出轮候申请。
申请人可以按照就近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提出轮候申请并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
第十三条
接受轮候申请材料的市或者区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材料齐备且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
第十四条
材料不齐备、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原因及应当补正的材料和补正期限,逾期未补正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申请。

2024-04-06 07:48:51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三)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三)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三)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房屋赠与费用
5620人阅读

房屋赠与常见于直系亲属中,在房屋赠与的过程中会产生哪些费用呢,那么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房屋赠予的手续及材料有哪些,房屋赠与合同内容是什么呢,以及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
8075人阅读

上海经济适用房的市场需求很大,上海作为我国最为繁荣的城市之一,出现一房难求的现象再正常不过,房价更是领先全国,那么经适房无疑是更好的选择,现在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呢,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4555人阅读

商品房买卖市场一直十分具有活力,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规定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什么,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丢失怎么办,以及浙江省、广东省等地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知识,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房屋买卖违约金
10155人阅读

合同中一般都会对违约行为及后果做出明确规定,今天为大家介绍房屋买卖违约金的有关知识,那么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是多少?房屋买卖违约金怎么算?房屋买卖违约金法律规定是多少?以及买卖合同违约金上限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质量
4000人阅读

房屋最为大多数人罪重要的财产之一,对于房屋的选择都是非常慎重的,那么房屋质量鉴定如何申请,房屋质量保证书内容,房屋质量保修规定有哪些,以及房屋质量鉴定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