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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事假不得超过多少天

周* 四川-泸州 劳动争议咨询 2024.04.06 07:49:37 390人阅读

一年事假不得超过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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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申请事假的总时限应在全年累积不得超过20个自然日或者任何一次性的事假不得超过15个自然日以内。在这方面的具体事宜,包括事假每次可以请假多长时间等,都是由用人单位根据其内部的规章和制度自行制定的,而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对此进行硬性规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当员工申请事假后累计达到20个自然日后,并且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并不扣除其工资,则该员工作为当事人将无法享受到本年度的年休假待遇。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024-04-06 07:51:15 回复

一年请事假20天以上不享有带薪年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拓展资料
一、事假为无薪假事假,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请的假。职工请事假期间并未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原则上无需向职工支付事假期间的劳动报酬。事假以天或小时为单位。员工可以请事假,但必须说明真实理由,经过用人单位批准,履行请假手续。
二、事假超过20天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将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如果当年度的年休假已经享受,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8条的规定,职工将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对于职工请事假、休年假等情形,应当及时做好书面记录,并要求职工进行签字确认。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注意,如果职工在当年度虽然请事假累计天数达到20天以上,但依据规定已经扣除其对应事假天数工资的,此时职工仍享有休年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予以剥夺。
三、请假扣三倍工资不合法请假应该扣当天工资,扣三倍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已扣除工资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也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请事假应按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来折算扣除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还存在全勤奖、餐补等情形的,应当根据其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对应的天数进行扣减。

【法律意见】 法定假期是带薪的,国家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需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 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意见】 法定假期是带薪的,国家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需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 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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