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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对于由于公司的违法行为而遭受牵连的员工来说,虽然公司无需承担涉及到法律责任的罚金和赔偿金,但是必须负担起向受到损失的第三方做出经济补偿的义务。
然而,倘若因涉嫌违法行为而遭受监管机构的处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得到公司的自愿支持,否则员工将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利益回馈。
另外,如果员工明知故犯地参与违法行为,他们也须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4-04-06 07:53:5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