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权益记录单市社保中心于每年4-5月份向市区职工社会保险、居民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和待遇享受人员(不含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少儿)发放《苏州市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显示内容为上一结算年度(上年4月至当年3月)各险种参保缴费情况和养老、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情况。《权益记录单》以信函形式委托邮政部门寄送,除单位在职职工和未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邮寄至本人社保关系所在单位外,其余发放对象均邮寄至本人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居住地址。
解答如下, 个人交社保去户口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
【需要的资料】
1、《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 (收原件)。
2、身份证(复印正反面,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缴费标准】
根据当地上一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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