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关于在足疗店购买的会员卡若不再使用,是否能够申请退费的问题,依据商务部颁布并实施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明确指出,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应当依照单用途卡的章程或者协议的约定,为消费者提供完善周到的退卡服务。当卡内剩余金额不足100元时,消费者可以选择以现金方式申请退还。而对于发卡企业决定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的情况下,应该向持卡人无偿提供退卡服务,同时还需要提前至少30天在备案机关指定的社会媒体上进行公开公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4-07 11:51:3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