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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录音,是侵犯个人的什么权益

周* 福建-三明 证据调查咨询 2024.04.08 15:19:27 439人阅读

私自录音,是侵犯个人的什么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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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擅自采取录音手段并不被视为是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
然而,若要判定此类行径是否构成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则需要满足如下四个必要条件:
首先,侵害方必须在主观方面表现出故意或过失;
其次,其行为必然涉及违法行为,如攻击私人空间或阅读私人信息等行为;再者,必须造成实际损害后果,例如导致财产损失、人格利益受损或者精神痛苦等;
最后,行为人的行为及其引发的结果之间必须存在明确的因果关联关系。
至于具体而言,以下十种行为都可以被视为实施了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
第一,未经过公民本人同意而擅自公开对方的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
第二,未经授权就侵入、搜查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住宅,从而干扰其居住环境的安宁;
第三,非法追踪他人行踪,监视住所状况,安装监听装置,私自拍摄他人私生活场面,偷窥他人室内情况;
第四,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者未经当事人同意便将其财产状况公布于众;
第五,私自拆解他人信件,偷阅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并将这些信息公开;
第六,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将这些信息公开;
第七,干扰他人夫妇间的正常性生活,或者对此进行调查、公布;
第八,将他人的婚外情事公之于众;
第九,泄漏公民的个人资料或把它们公开或是扩大公开程度;
第十,收集公民不想向公众透露的纯粹属于个人的敏感信息;
第十一,未经他人同意,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信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024-04-08 15:42:43 回复

对于偷录音是侵犯个人隐私权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包括哪些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1
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二、侵犯隐私权判刑吗对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一般是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一定的后果,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不构成刑事责任。不过也不能说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就一律不构成犯罪,不需要对行为人判刑。根据《刑法》当中的规定: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现下,有人喜欢“撬开”他人的网络空间、电子邮箱,获取隐私、视频在网上传播,其中不乏淫秽、,但这样的行为很可能涉及更加严厉的刑事犯罪,即传播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有关规定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二)。

您好,关于偷录音算侵犯个人隐私权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包括哪些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1
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二、侵犯隐私权判刑吗对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一般是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一定的后果,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不构成刑事责任。不过也不能说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就一律不构成犯罪,不需要对行为人判刑。根据《刑法》当中的规定: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现下,有人喜欢“撬开”他人的网络空间、电子邮箱,获取隐私、视频在网上传播,其中不乏淫秽、,但这样的行为很可能涉及更加严厉的刑事犯罪,即传播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有关规定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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