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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第一种情况下,如果该笔借款属于个人债务,那么它将不会对其家人产生任何影响,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指出:
“个人债务应由个人负责清偿”。
然而,在另一方面,若是已经步入婚姻殿堂的人士,则其婚后所得的所有财产都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即共有物)。因此,若个人债务未能得到妥善处理,可能会对共同财产造成潜在的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4-08 15:43: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