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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酒27%受什么处理

周* 甘肃-临夏 醉驾咨询 2024.04.08 15:16:51 485人阅读

测酒27%受什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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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酒精含量达到27毫升/百毫升的驾驶行为,其性质属于饮酒驾车,在法律层面上被视为酒驾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当驾车者血液中酒精含量低于每百毫升0.8毫升时,法律将其定义为饮酒驾车;当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每百毫升0.8毫升时,则判定为醉酒驾车。对于饮酒驾车行为,通常会受到罚款1000至2000元、记12分以及驾驶证暂扣6个月等行政处罚措施。但需要强调的是,以上处罚仅限于行政范畴,并不涉及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4-08 15:44:31 回复


一、认定为酒驾。
二、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100,小于80100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100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
8)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同时构成危险驾驶罪,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同时构成危险驾驶罪,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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