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费的才行
收费依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52404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2136号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号文件。
1、受理商标注册费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
2、补发商标注册证费500元(含刊登遗失声明的费用)
3、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500元
4、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1000元
5、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250元
6、受理商标评审费750元
7、变更费250元
8、出具商标证明费50元
9、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1500元
10、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1500元1
1、商标异议费500元1
2、撤销商标费500元《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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