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们招牌名字可以使用的,招牌名字可以适当简化,不能完全不同。
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1、店名应当和营业执照的名字一样,可以适当简化。例如营业执照登记的是“市区路生意兴隆商店”,店铺的牌匾上可以简略成生意兴隆商店。但是,不可以从生意兴隆商店改名为“财源广进商店”。
2、如果是加盟店,譬如说“麦当当”,“周鸭”之类的,店铺外的牌匾可以直接采用这些经授权使用的品牌名称。可以不使用原来营业执照的名称在外部装修上。但是“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营业执照上应当为“深圳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家富富侨足浴分公司”,但是店外的招牌可以使用已经合法取得授权的“家富富侨”作为名称。
二、对于已经成功注册的店名,有下列情况,工商部门可以要求经验值变更名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
如果当地对营业执照的地址的要求是唯一的,也就是说不同的公司不能用同一地址办理营业执照,则应按照规定处理。
公司同址的原因就是原经营者没有进行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房产所有者又出租该地址。如果工商部门不予受理开业登记手续,注册地址占用解决方法如下:
1、原公司办理变更、注销手续。联系到原经营者的常规操作,可联系该公司,要求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工商系统地址库会更新,地址占用问题就解决了;如该公司已不打算经营,可联系办理注销手续。
2、办理地址撤销手续。 需要房产所有者的配合,到所属的工商分局递交承诺书,由权属单位或者个人填写,会有工商人员上门核实情况,属实的话,就会批准,完结撤销手续。这样该址就能进行注册登记。
3、换新地址注册。如果原注册公司不配合,产权人也不愿签承诺书,那就只能选择其它的合适经营场所重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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